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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火烫伤

水火烫伤,中医病名。是指燃烧物及灼热的液体、固体、气体以及电流等直接作用于人体,引起肌肤烫伤或烧伤,甚至火毒内攻脏腑。以伤处红肿灼痛、起泡、结焦痂,伴发热烦躁,口干尿黄,甚至神昏等为主要表现的损伤类疾病。西医则称为烧伤。本病及时治疗,一般预后良好。但部分患者可伴有并发症,在前期可有肺炎、急性肾功能衰竭、败血症、化脓性血栓性静脉炎、应激性溃疡等;后期有耳软骨炎、四肢骨和关节病变,包括化脓性骨髓炎、关节炎、关节周围钙化等,以及各种挛缩与畸形如睑外翻、四肢关节功能性畸形等。

主要病因

毒热炽盛、热盛伤阴、气血两虚

其它名称

泼火伤,汤火伤,水火烫伤,火烧疮,灼伤

发病部位

肌肤

就诊科室

急诊科

常见症状

处红肿灼痛、起泡、结焦痂,伴发热烦躁,口干尿黄,甚至神昏

相关中医疾病

烧伤

治疗

治疗原则

本病若毒热炽盛证,宜清营凉血解毒法;若热盛伤阴证,宜解毒利湿,养阻清热;若气血双虚证,宜益气养血,健脾和胃。

其他治疗

1、初期:清洁创面,用清凉膏(风化石灰)、万花油外搽。

2、中期:创面有感染者,用黄连膏、烧伤湿润膏,渗液多时,用2%黄连液、2%黄柏液或银花甘草液湿敷。

3、后期:腐脱生新时,用生肌玉红膏、生肌白玉膏外敷。

病因

基本病因

本病的病因主要有:一为毒热炽盛,二为热盛伤阴,三位气血两虚。若火热毒邪侵袭人体,致耗伤津液;若火毒伤津太过,阴损及阳,致阳虚则温运失司;若气血两虚,失于荣养,则面色少华,创面色淡,久不愈合。

诊断

诊断原则

1、有明确的沸水、火焰等损伤史可查。

2、体表有不同程度的创面,并可有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

3、按三度四级分类法,记录烧伤的深度和百分比。

(1)Ⅰ度(红斑)

轻度红、肿、热、痛,感觉过敏,不起水泡,表皮干燥。

(2)Ⅱ度(水泡)

浅Ⅱ度:剧痛,感觉过敏,温度增高,有水泡,基底潮湿,呈均匀红色,水泡明显。深Ⅱ度:痛觉迟钝,水泡或有或无,揭去表皮,基底干燥苍白,有小出血点,水肿明显。

(3)Ⅲ度(焦痂)

感觉消失,无弹力,坚硬如皮革样,蜡白,焦黄或炭化,干燥后可见皮下筋脉阻塞如树枝状。

诊断依据

1、有明确的沸水、火焰等损伤史可查。

2、体表有不同程度的创面,并可有不同程度的全身症状。

3、按三度四级分类法,记录烧伤的深度和百分比。

(1)Ⅰ度(红斑)

轻度红、肿、热、痛,感觉过敏,不起水泡,表皮干燥。

(2)Ⅱ度(水泡)

浅Ⅱ度:剧痛,感觉过敏,温度增高,有水泡,基底潮湿,呈均匀红色,水泡明显。深Ⅱ度:痛觉迟钝,水泡或有或无,揭去表皮,基底干燥苍白,有小出血点,水肿明显。

(3)Ⅲ度(焦痂)

感觉消失,无弹力,坚硬如皮革样,蜡白,焦黄或炭化,干燥后可见皮下筋脉阻塞如树枝状。

鉴别诊断

1、水火烫伤与接触性皮炎

接触性皮炎有接触史,局部糜烂,起水疱,灼热,疼痛,红肿,瘙痒甚。

2、水火烫伤与药物性皮炎

有药物史,局部起水疱、大疱,瘙痒、疼痛、红斑、丘疹。

预防

预防措施

1、加强安全教育,正确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家用物品中如热水瓶、火盆等宜放置适当地方,勿被小儿弄翻。

3、一般热力烧伤时,应尽快扑灭伤员身上的火焰,脱去或剪除衣服,脱离现场,用消毒或清洁敷料、被单包裹患肢,以免污染和再受损伤。

4、化学物质烧伤者,应立即脱去或剪除被浸渍的衣服,尽快用大量清水冲洗身体。

5、烧伤合并骨折时,应就地简单固定后再予运送。如合并大出血;窒息、开放气胸等应立即抢救。

6、换药过程中应执行无菌操作规则,避免医源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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