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副市长等4人因防疫不力被处分 导致疫情失控
发布日期:2021-10-08 15: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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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7月28日至8月7日,扬州市报告了300多例当地确诊病例,暴露出扬州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其中,8月1日,广陵区万头镇财政结算中心工作人员王强被诊断为肺炎患者因严重违法行为而受到调查并停职,造成23人感染的严重后果。
扬州副市长等4人因防疫不力被处分
据江苏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江苏省委批准,江苏省纪委监委对扬州市疫情防控不力问题进行调查,对有关党员、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处理。通报如下:
陈锴竑,扬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总指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余珽,扬州市副市长,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钱峰,扬州市邗江区区委书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邗江区区委书记职务。
朱勇,扬州市广陵区区委书记,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不到位,履行疫情防控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广陵区区委书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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